北京馋嘴鸭在利用虚假广告诱人加盟后,又在不告知加盟者的情况下擅自将总店搬迁而惹上官司。11月6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5个加盟店状告“北京馋嘴鸭”总店一案,判决郑州金小区馋嘴鸭销售店违约,向加盟商户赔偿违约金4万元。
2002年3月至4月间,郑州金水区馋嘴鸭销售店在郑州散发“北京馋嘴鸭”加盟事宜的传单,声称加盟者支付16800元,两个月内可收回全部投资。郑州市民段某等5人各出16800元加盟“北京馋嘴鸭”,双方签订了由金水区馋嘴鸭销售店负责提供机器设备、************母料及免费培训操作人员等内容。协议签订后,5加盟店按对方提供的技术和原料进行操作和径营,但两个月后非但没有收回全部投资,反倒赔了不少。 2002年8月,当部分加盟店到馋嘴鸭总店购买母料时,发现该店人去楼空,所有财产均已转移。在没有母料供应的情况下,几家加盟店被迫相继关门歇业。
金水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应按该协议履行相应义务,由于馋嘴鸭总店在未通知加盟者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供应母料点搬走,因此其行为违反了双方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