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新闻案例 判决书 收费标准 律师介绍 联系方式 位置地图
 
 
提供给用户的软件包装规定?
 

问:提供给用户的软件包装规定?

答:《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 提供给用户的软件产品的外包装上,应当标明该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人、软件产品登记号、软件生产单位(进口单位)和单位地址、生产日期。

第十七条 提供给用户的软件产品(包括进口的和在国内生产的国外软件产品),应当配有完备的中文说明书、使用手册等说明文件,并在产品上或者说明文件等书面文件中注明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内容和方式。

 
上海软件开发纠纷律师网版权所有 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