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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资质”的条件?
 

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资质”的条件?

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规定,

四级资质:

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7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2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配备专门人员。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近3年内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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