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新闻案例 判决书 收费标准 律师介绍 联系方式 位置地图
 
 
软件商业秘密的保护
2002-10-14 马秀荣

一般说来,人们对软件开发中所使用的技术,尤其是大型的系统软件开发中所使用的诸多技术,具有价值并且可能具有秘密性,接受的程度还是比较高的。但是,可能与最大可能或者可信间还有差距,现在软件商业秘密案件中面临的最大问题与其他商业秘密案件一样,就是如何证明哪些是商业秘密。

主张商业秘密的人应当明确软件开发中的哪些内容是不易获得的,具有一定区别性的,是应当保密的。笔者认为,其主要包括计算机源程序和开发资料,开发资料具体应当包括开发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的资料,如需求分析、论证报告、程序结构、设计说明、测试报告、流程图、各版本软件和终极版本、开发合同等。另外还应包括开发中所使用的技术分析资料,如参数定义、模块定义、变量定义、模块关系等;还有商业分析的数据和资料,如用户情况、用户资讯、市场调查等;成本信息、开发人员信息等。此外,软件商业秘密还可能包括软件营销的秘密,如销售信息、********、市场策划信息、投标信息等。

权利人应在明确上述信息归属的前提下,对相关文档妥善保管、分类管理,采取技术性或者物质性保密手段,限定知情人范围,限制复制、限制脱离一定区域、订立保密协议(这里的保密协议不仅限于聘用合同,在开发关系、合作关系甚至于供销关系中都应对此予以明确)。相应地,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商业秘密的内容,证明其所具有的特性。

 
上海软件开发纠纷律师网版权所有 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