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一家公司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推销企业产品,因擅自使用“MDaemon”邮件服务器软件被美国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嫌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了法庭。
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南通圣杰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4万元。
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美国设立的企业,是“MDaemon”系列邮件服务器软件的著作权人。2013年10月31日,该公司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以网络远程取证的方法发现南通圣杰公司网站服务器正在使用“MDaemon9.5.6”版本软件,但在其全球销售网络上均未见该公司的购买记录。
奥托恩姆公司认为,南通圣杰公司的行为属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复制、持有、使用行为,已构成对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犯,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在该案审理中,经确认南通圣杰公司网站已停止使用,奥托恩姆公司撤回了要求其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
圣杰公司辩称,其是向www.7195.com企业建网租用的网站和域名,每年向其交费480元,2014年2月到期后不再使用此网站,因此不构成侵权,且涉案软件在美国官网上售价为380美元,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南通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系MDaemon系列邮件服务器软件著作权人,其通过公证处网络远程取证证实,被告在其网站上使用了原告的“MDaemon9.5.6”版本软件,虽其辩称该网站系向他人租用,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且被告系最终用户,其为生产经营目的在网站中使用涉案软件系商业性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因被告使用行为未涉及到原告所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对其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合考量涉案软件的独创性、被告企业规模、主观故意状态、实施侵权行为的方式和后果,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王立朋古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