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对2005年1月以来海淀法院审理的47件加盟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
近年来,海淀法院受理的加盟合同纠纷不断增多,并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案情复杂等特点。经调研认为,除法律不健全外,因加盟合同双方引发纠纷,主要有四种情况。
一是特许经营企业存在欺诈。部分特许经营企业冒充外国商标、虚构外国产地或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用语进行虚假宣传,以欺诈手段误导加盟商加盟,导致加盟商在了解真相后纷纷要求解除加盟合同,退出加盟企业。此类纠纷约占海淀法院审理的加盟合同纠纷的36%。
二是特许经营企业严重违约。在加盟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特许经营企业受利益驱使,擅自违反加盟合同的约定,或是以次充好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是重复授予独家代理权,损害加盟商利益,导致加盟商诉诸法律。此类加盟合同纠纷约占海淀法院审理的加盟合同纠纷的32%。
三是加盟商不按合同约定经营。个别加盟商借助特许经营企业的品牌优势追求最大限度的利益,只挂特许经营企业的招牌,却不采用特许经营企业的统一管理方式和统一产品标准,损害特许经营企业的形象。此类纠纷约占海淀法院审理的加盟合同纠纷的30%。
四是加盟费的性质模糊引发争议。特许经营企业与加盟商往往只约定加盟费需“一次性支付”,但对加盟费的性质却不作明确约定。加盟合同双方往往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认识加盟费的性质,其结果差异较大,从而引发纠纷。
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审判经验较少,此类纠纷在审理中主要存在三个难点。
一是加盟合同纠纷的界定。加盟合同属于无名合同,约80%的原告将案由写成经营纠纷、合作经营纠纷或代理纠纷等。因此,受理案件后,法院首先要对合同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属于加盟合同纠纷。
二是欺诈与违约的区别。在加盟合同纠纷中,30%的当事人对某一行为是属于欺诈还是违约存在争议。因此,法院要综合存在争议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等多种因素对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
三是损失的计算。在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时,加盟商的损失主要包括房租、装修费、宣传费、雇员工资等,但加盟商在主张这些费用与加盟的关联性时往往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因此如何计算损失是此类案件审理的一个难题。(编辑:刘艺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