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软件被盗用 海南一公司获赔5万

祁海宁 2003-02-13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海口网威科技有限公司盗用海南经天信息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大法规数据库》软件,必须书面道歉,并赔偿损失5万元人民币。

据海南日报报道,去年5月22日,经天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网威公司未经许可,盗用该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开发、已于1998年获得国家版权注册的《中国大法规数据库》软件,安装在其经营的“司法在线”网站上,供访问者使用,给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要求网威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网威公司则辩称,司法在线网站借鉴的是由欧美同学基金会制做的1999年版《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全库》软件,对原告不构成侵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网威公司盗用经天公司软件一事证据不足,驳回了经天公司的诉讼请求。经天公司不服,随即向海南省高院提出上诉。

海南省高院审理后认为,网威公司于2000年在“司法在线”网站上建立的《大型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在分类、编码、格式、体例、注释、特殊符号使用,甚至错误方面都与经天公司的数据库具有相同之处,具备侵权的事实。(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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