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法院反映二手车买卖纠纷的四个特点

上海法院 2013-11-04

随着二手车交易市场日趋活跃,二手车交易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期该院受理多起因二手车辆买卖而引发的合同解除及返还钱款纠纷。该类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车辆交易方式欠规范。部分车辆买卖行为不遵守二手车交易规则,如买卖双方虽钱货两讫,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或将限制过户的牌照与车辆分离交易等,此类行为不仅容易埋下纠纷隐患,而且扰乱了二手车交易秩序,使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督。

二是车辆流转情况混乱。部分车辆几经易手、辗转多人,卖方并非登记的权利人,纠纷发生时,买方通常以卖方无权处分甚至存在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理清真实权利流转情况往往需通过调取车辆交易记录、向案外人核实等多种调查途径,查明案情存在较大难度。

三是纠纷发生原因交织。该类纠纷产生原因既存在买方自身疏忽,也存在卖方不诚信行为,如买方缺乏必要的交易常识及风险防范意识,车辆买卖时往往仅注重车型与价格,忽略了车辆质量、车辆来源及权利瑕疵等,而卖方则存在一车数卖、案外人转委托等不诚信行为。

四是纠纷潜在问题复杂。部分二手车交易中,买方并非自用或运营,而纯粹以获取差价为目的,此类游离于二手车交易市场之外的交易行为,使潜在的权属问题、价格问题及道路交通损害赔偿问题呈复杂化、多样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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