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法院司法建议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2013-09-11 刘海燕 钱徐宁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向南通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发出司法建议,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港闸法院在审理王某诉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行政登记一案中发现,二手车交易市场存在对交易主体身份、交易合同等重要事项审核不严的不规范情形,易引发对交易行为效力的争议,滋生矛盾纠纷,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为此,该院立即向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发出司法建议,

一是要求严格审核是否系车主本人到场,或是否持有车主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以确认卖方身份;

二是要求严格审核车辆号牌、《******************书》等法定证明、凭证,以确认车辆资料;

三是要求交易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留存合同原件,以确认买卖关系真实存在。同时,该院将司法建议抄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局等主管部门,建议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收到司法建议后,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高度重视,次日即根据建议内容,在市场内张贴公告,要求交易主体应详细提供身份证明、车辆资料、买卖合同,二手车交易审查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交易行为合法有效,保护交易方合法权益,保障二手车交易秩序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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